馬水龍在他擔任教育部學科審議會常務委員時,對台灣藝術教育的改革,有許多影響深遠的成就,例如在教育部內部推動成立藝術教育委員會、參與「雙軌彈性藝術教育學制體系」之規劃,其中最重要的是關於藝術教師升等的改革。長久以來,國內大專院校藝術科系教師的升等辦法,都是按照一般學科用論文升等,但是藝術家基本上強調的是專業的呈現與詮釋,而不是文字論述;傳統以論文升等的制度導致許多傑出的藝術家浪費時間在寫論文上、甚至無法升等。馬水龍花了許多心血蒐集國外法規、邀聘各方專家討論,終於為藝術界爭取到能以創作、演奏、表演等成就代替學術論文完成升等,促使教育部通過「專科以上學校藝術類科教師以作品及成就證明送審教師資格作業要點」。這項改革,不僅僅讓傑出藝術家能順利升等,更重要的是,在高等教育體系中,讓藝術與學術結合,鼓勵優秀青年投入藝術的學習,也促使藝術家更專注於專業,而提升國內藝術創作和表演的水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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